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一审裁判规则刍议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    要:客观预备合并之诉至少包含两种请求或诉,即先后位请求或先后位之诉。对于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一审裁判规则,具体而言,如果先位之诉全部胜诉,法院毋庸裁判后位之诉,后位之诉效力待定;如果先位之诉部分胜诉,往往也代表先位之诉所涉及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成立,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宜再继续裁判后位之诉;如果先位之诉败诉,无论后位之诉有无理由,法院都应当对后位之诉作出裁判。

关 键 词:预备合并  裁判规则  先位之诉  后位之诉

Objective Preliminary Combination of Litigation:Trial and Judgment Rule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