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两种附带民事诉讼的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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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飞彪.浅谈两种附带民事诉讼的异同[J].宜春学院学报,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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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飞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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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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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往,附带民事诉讼专指刑事而言。现在则不然,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又有了新的附带民事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尽管行政诉讼法不象刑事诉讼法那样直接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但是,其关于侵权赔偿责任的明文规定不可避免地在行政诉讼实践中产生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十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实践证明,附带民事诉讼的运用,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不能不为行政诉讼所借鉴。置于这一认识角度,笔者试图将这两种附带民事诉讼加以粗略的比较,以求教于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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