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于五刑"注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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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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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扬州市新华中学,2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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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任安书>是高中语文教材的传统篇目,其中有不少疑难字词句,"具于五刑"就是其中之一.苏教版<语文·必修五>(2007年6月版)课文将"具于五刑"译为"身受五种刑法".文下注解"[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五种酷刑".而人教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第六册>(2005年10月版)文下注:"[五刑]一种酷刑,即先割鼻、斩左右趾、笞杀,后枭首、菹(zv,剁成肉酱)其骨肉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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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五刑 高中语文教材 《报任安书》 中学教科书 疑难字 苏教版 全日制 人教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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