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学位制 |
| |
作者姓名: | 沈括 |
| |
摘 要: | 我国从1981年起施行的学位制,是世界上一般通行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而在清末新教育制度建立后,学校毕业也给以一种科举出身的资格,以奖励形式,对知识分子授予相称的学位。如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卒业,奖给附生,中学卒业,奖给贡生,高等学卒业,奖给举人,大学分科卒业,奖给进士。”1906年又在《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中规定,凡在东西各国正式高等以上学堂毕业,回国后须接受政府考试,考试列入最优等者,给予进士出身,考试列入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这种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可见,清代已形成有“附生、贡生、举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