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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引用本文:冀茂奇,魏建丽.浅析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5(11):280.
作者姓名:冀茂奇  魏建丽
作者单位:1. 邯郸中原律师事务所,056002
2. 河北工程学院,056038
摘    要:受贿罪共同犯罪中存在混合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实施了教唆、帮助性质等行为,且情节严重,符合受贿罪共同犯罪的特征,也可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关 键 词:受贿罪  主体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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