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于老子"无为"概念的诠释主要有君主无为而臣下有为和顺万物之理而不主观妄为两种代表性观点。郭象则提出,君主的"无为"是顺任万物的"自为",而万物的"自为"以"性分"为依据,也是"无为"。因此,他并不认同君主无为而臣下有为的观点,所以提出"上下皆无为"的主张。郭象认为,万物"自为"则能逍遥,"无为"与"逍遥"意义一致这一点同于庄子。"性分"的主要表现是能力,万物适性的"自为"就是各当其能,这一点受到韩非的影响,也延续了"才性之辩"的思路。老子的"无为"与"自然"具有不同主体,郭象认为万物的"自然"也是"无为",这是顺着王充和河上公的思路。郭象对"无为"概念的诠释综合和发展了之前学者的思想并有创新,突破了老子对"无为"主体的限定,赋予了"无为"概念以新的意义,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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