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给予过失学生的四种“权”
引用本文:孙鹏忠.给予过失学生的四种“权”[J].江苏教育,2007(1):55-55.
作者姓名:孙鹏忠
作者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中学
摘    要:学生总会有犯过失的时候,作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该如何对待过失学生?孔子教育弟子“过则勿惮改”。有过则改即为善,“过而不改是为过矣”。学生是愿意接受老师正确批评的,所不能接受的往往是老师批评的方法。鉴于此,笔者认为,应给予过失学生四种权利。

关 键 词:学生  过失  “权”  班主任  批评  老师  教师  教育
文章编号:23683805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