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过失学生的四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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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鹏忠.给予过失学生的四种“权”[J].江苏教育,2007(1):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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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鹏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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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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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生总会有犯过失的时候,作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该如何对待过失学生?孔子教育弟子“过则勿惮改”。有过则改即为善,“过而不改是为过矣”。学生是愿意接受老师正确批评的,所不能接受的往往是老师批评的方法。鉴于此,笔者认为,应给予过失学生四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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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 过失 “权” 班主任 批评 老师 教师 教育 |
文章编号: | 23683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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