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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关于复指的问题
摘    要:<正>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简称《提要》)取消复指成分,承认复指短语,这样处理,既切合语言实际,又更加科学一些,正如庄文中在《中学教学语法问答之七》(见《中学语文教学》1988年第三期)中指出的那样:“……由于着眼点不同,因而性质不同:一是短语,因而复指短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等;一是句子成分,因而复指成分再充当主语等句子成分,说法不很科学”。但还应注意的是,这样处理之后,围绕着不相连的复指的归属问题,还存在着没能解释清楚的地方,因而产生了很大的分岐。概括起来,存在分岐的问题大致有如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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