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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实践品质与本质的对应范畴
作者姓名:张红艳  王斌林
作者单位:1. 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2.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
基金项目:湖南省2014年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法学双师多态教学法开发性研究"资助,南华大学教改课题"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培养之关联问题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法学教育改革已进入突破瓶颈的关键阶段,法学实践成为当下学者研究的热点.对法学实践性更深一步的论述是要认识到它的相关范畴,即在理想与现实的范畴内认识实践的品质、在主观与客观的范畴内认识实践的本质.

关 键 词:法学  实践的品质  本质  对应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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