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责任校对的责任
引用本文:顾淑云.浅谈责任校对的责任[J].科技与出版,2007(1):31-32.
作者姓名:顾淑云
作者单位:化学工业出版社
摘    要:新闻出版总署早有规定:“出版社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质量,并负责付印样的通读工作。”根据这一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笔者认为责任校对在实际工作中的责任应为以下五个方面。一、保证校对质量责任校对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校对业务的专门训练,掌握校对专业技术,从而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及一定的职业敏感度。责任校对不仅在校异同方面有明显的优势,而且在校是非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各种繁、简、异体字和异形字的规范用法,各种技术性差错等方面,…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