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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要“懂事”
作者姓名:何应洋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许多企业相继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国家为保障广大职工在这些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让他们继续行使参与企业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权利,《公司法》第4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第68条也规定了“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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