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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工作 为保障农民健康公益服务
引用本文:海盐县档案局.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工作 为保障农民健康公益服务[J].浙江档案,2007(10):23-23.
作者姓名:海盐县档案局
作者单位:海盐县档案局
摘    要:合作医疗是以农村居民为保障对象,占全国总人口70%以上的农村社会成员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为此,合作医疗是作为农民群众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是为解决农村居民疾病医疗与保健问题的主要依托。农村合作医疗档案正是反映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基本情况的原始记录,形成的材料主要分布在县、镇、村。海盐县有8镇2区,由于报销涉及的金额不一,档案的归属也有不同,县合作医疗办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上形成的文件材料属于县级保管范围,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其它报销在5000元以下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镇、区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为使我县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关 键 词:农村合作医疗  保障对象  档案工作  公益服务  农民健康  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居民  社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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