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意识与党性修养的关系 |
| |
引用本文: | 杨素华.论法律意识与党性修养的关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2(3):30-31. |
| |
作者姓名: | 杨素华 |
| |
作者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 |
| |
摘 要: |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客,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这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并于1999年载入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为治国方略。在实行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加强法治修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无上权威,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就成为执政党党员进行党性修养的极为重要的新内容。
|
关 键 词: | 法律意识 党性修养 政治理论修养 作风修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