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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教无定法
引用本文:陈立全.谈教无定法[J].小学教学参考,1995(6).
作者姓名:陈立全
作者单位:福建长汀县
摘    要:“教无定法”中的“法”,就是教学方法,指为了达到教学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定”就是已经确定的,不改变的;“教无定法”即为教学中没有、不能、也不提倡固定一种或某种教学方法.但这绝不是说教学没有了方法.提出“教无定法”意在提醒每一个教学工作者要面向实际,不拘泥于某种教法,灵活多变,因人因课,选用最优教法,获得高质量.那么,怎样理解“教无定法”呢?一、教材不同,教法不定.小学课文中,就体裁说,有记叙文,童话、寓言、诗歌、说明文;就类型说,有讲读课文、阅读课文、独立阅读课文.这不同体裁、不同类型的课文本身就已暗示出了文章内在的“法”,不考虑这内在的“法”,教学势必要犯“规”.如记叙文是通过人物的活动或事件的发展来表达的.教学记叙文,就要指导学生书面或口头理清事情脉络,了解叙述过程,弄清文中人物、事件,通过具体语言文字的理解、分析,了解文章所体现的中心思想.而诗歌教学就要更多地注重情感的感染,多朗读、多背诵,从而体味出诗歌的内在情感.如果不论记叙文、诗歌,都来个“串讲”什么的,就会“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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