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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学配套消耗性材料不得向学生收费
摘    要:《2009学年第二学期供中小学选用的教学配套消耗性材料目录》已经发布,教学配套消耗性材料费用将在学校公用经费中的“校内实验实习专用材料费”中列支。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开支的部分,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补充列支。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上述费用。

关 键 词:材料费用  学生收费  消耗  教学  上海  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学期  实验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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