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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加强对学生的“知耻”教育
作者姓名:庄建华
作者单位:贵阳十二中
摘    要:在中小学校园 ,我们经常目睹下列情景 :一、课堂上 ,某同学由于厌学 ,就任意在其前排同学的背后贴上标有“白痴”之类字样的字条 ,以消遣、取乐。二、某同学有生理缺陷 ,不但得不到同情和帮助 ,反被冠上“四眼李”、“单腿张”等美称 ,加以羞辱、寻乐。三、校园一角落 ,某大年龄同学无钱“潇洒” ,于是瞄准一年龄较小同学为目标搜身 ,如不从 ,就拳脚相加 ,然后扬长而去。上述行为既伤害了他人自尊 ,侮辱了他人人格 ,又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当属不道德的耻辱行为。可这些学生不但不感到耻辱 ,还以耻为荣 ,以耻为乐 ,这就足以证明他们不“知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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