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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为思维立法──谈谈“逻辑一致性原则”
引用本文:徐冬海.逻辑为思维立法──谈谈“逻辑一致性原则”[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
作者姓名:徐冬海
作者单位:淮阴师专中文系
摘    要:逻辑学是一门理论学科,同时它又是一门规范学科.作为一门规范性质的学科,逻辑学的独特作用是用逻辑法则去规范人们的思维活动。为思维立法,这无非正确思维,这是历代逻辑学家为之努力的目标。逻辑作为一门学科,自它产生之日起,就已经肩负起了为思维立法的重任。在逻辑二千多年来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思维法则,而在这些众多的思维法则中,有一条是本文着重加以讨论的,这就是“逻辑一筝性原则”。本文为什么要着重讨论这条法则?是因为它是众多思维法则中的核·C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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