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轼的笔误谈教材的校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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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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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苏轼的《石钟山记》有这样一句:因笑谓迈曰:“汝识之乎?噌吰者,周景王之无射也,(?)坎镗(?)者,魏献子之歌钟也。据《左传》歌钟之事,本属谥庄子的魏绛,苏轼误记为谥献子的降子舒。对选入教材的作品出现笔误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检高中语文的第二册,编者将“魏献子”改成“魏庄子”,注解中并来对此作出说明。这样做并不妥当。对苏轼在文章中出现的笔误,最好是直录原文,于此作注.如《庖丁解牛》“技经肯綮之未尝”,“技,应是‘枝’,指枝脉”,编者没有改动原文,另加了以上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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