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艺法律保护问题的理性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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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户晓辉.民间文艺法律保护问题的理性思考[J].文化遗产,2016(3):4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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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户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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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北京,10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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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文艺法律保护的相关概念、立场、对象、范围和目的等问题,需要以理性的立场和逻辑的思维方式才能得到有效的论证和辨析。民间文艺法律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集体的权利和利益,这就决定了民间文艺法律保护不能只有公法而没有私法,而且民间文艺的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应该各司其职、各有目的,不能相互混淆和彼此取代。简言之,私法主要保护的是民间文艺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而公法主要保护的是民间文艺本身及其体现出来的文化多样性,同时防止公权力的失职及其对私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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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文艺 法律 理性 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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