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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婚前个人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增值部分归属——兼评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第10条
引用本文:周梦楠.浅谈婚前个人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增值部分归属——兼评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第10条[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1,19(4):55-58,88.
作者姓名:周梦楠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浙江省苏州市,215006
摘    要:实践中,对于离婚时按揭购房的所有权存在争论和分歧,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对其增值部分的性质和归属也没有一致的答案。本文将对这两个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问题,分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两方面分别阐述自己的观点。

关 键 词:按揭  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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