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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办教育产权的利益定位——兼论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作者姓名:张铁明
作者单位:广州市现代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
摘    要:国有教育产权是可以有效地运作,其对照物就是民办教育产权已经从民办教育兴起的同时就开始运作着这一现实。自本世纪90年代初,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14大以后,我国民办教育蓬勃发展了起来。但伴随着它艰辛发展的几年,风风雨雨不间断,其中的焦点就是,民办教育的获得利益问题。确实,如果不对民办教育的利益作一全面的理论扫视与深入到“产权”的范围中去探讨,是不利于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的。 一,教育产权是对教育资产拥有权力与利益两方面相统一的一种整体性社会职责 教育产权就是拥有教育财产的权利。权利就是人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力与利益。在1987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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