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吵架,但不能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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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麦昌.可以吵架,但不能骂人[J].大学时代,2006(4):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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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麦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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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他认为《物权法(草案)》违宪且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草案假借保护个人物权鼓吹私有化.却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视而不见。巩教授认为.《物权法(草案)》的错误是原则性的.如果不进行原则性修改.全国人大无权通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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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大学教授 《物权法》 社会主义 原则性 公开信 私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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