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立法平等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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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楠.略论立法平等的几个问题[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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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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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含立法平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人”的外延已从单一的个人扩大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乃至一定条件下的国家.实现立法平等,在实然层面上,立法应对相同对象、相同性质的问题给予同等对待;在应然层面上,应以在形式上承认人人具有平等的立法权为前提.在私法范围内,立法权的平等是普遍的;在公法范围内,立法权的平等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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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 立法权 立法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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