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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语言运用简明、连贯、得体
摘    要:语言的简明要求:①简洁精炼,不重复不累赘;②准备明白,通俗易懂,不出现歧义,不晦涩难懂。

关 键 词:第七节  “语言运用简明、连贯、得体”  第一单元  语文  “基础知识及运用”  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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