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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法庭”管理所产生的辐射
引用本文:陈守兴.“班级法庭”管理所产生的辐射[J].江西教育,2003(9):8-8.
作者姓名:陈守兴
作者单位:高安市第四中学
摘    要:大家知道,法庭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解决纠纷,为原告、被告提供辩护、申诉、进行裁决的场所。在我担任班主任期间,我尝试成立了“班级法庭”的管理模式:在班干部和团干中挑选三人组成“审判官”进行开庭、审理、裁决同学间的矛盾和纠纷。结果,令我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凸现了学生在班级中的主体地位。学校安排我担任一个普通班的班主任,班上有几个非常调皮的同学,经常相骂打架,难于驾驭。有一次自习课,全班同学都在做作业,坐在张强后面的王辉同学向张强借涂改液,张强在调头时不小心碰了一下同桌李刚的手。李刚平时就喜欢打架,这下更觉…

关 键 词:“班级法庭”管理  中学  主体地位  班主任  法纪观念  民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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