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融合: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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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忠.法商融合: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新思路[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6(2):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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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 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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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忠,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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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为开展法商融合教育既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实施法治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而且还有助于解决法科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指出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法商融合教育起步较晚,缺乏顶层设计,流于形式,“两张皮”问题突出。提出应当通过全面开展实践性教学、引入双导师制、发展法律e化教育等方式来积极推进以法律硕士为载体的法商融合教育,面向企业需求,提升和丰富法律硕士教育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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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商融合 预防思维 企业法务 实践性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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