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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国古代判词
引用本文:高宇.浅议中国古代判词[J].文教资料,2014(36):50-51.
作者姓名:高宇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高级文秘专业,江苏南京210097
摘    要:判词是古代司法官员断案决狱的裁决文书,也是处理日常公务和发表评论的一种应用文体。判词作为法律判断的结论,是对判断经过和结果的确认,是对判断结果的直接文字表现形式。判词作为一种司法文体,它的产生、发展、成熟、完善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判词反映了中国古代的司法状况和特定的时代背景,同时又发挥着独特的历史作用。从历史资料来看,中国古代判词写得文采飞扬,形式上充满文学色彩,内容上又法、理、情兼容。如今我只是粗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古代判词的研究,理清其发展的历程,重点总结出判词的特色。在此基础上,分析判词文学化、儒家化背后的原因,找出判词真正的灵魂所在。

关 键 词:判词  文学化  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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