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三重解读——基于哲学观变革的方法论向度
引用本文:张楚.《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三重解读——基于哲学观变革的方法论向度[J].思想教育研究,2023(9):89-97.
作者姓名:张楚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媒时代社会思潮的传播与治理”(项目编号:21BKS070)阶段成果;
摘    要:在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中,哲学方法论的变革和意识形态的建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德法年鉴》时期的两篇文章中,马克思实现了对自己哲学出场路径的转换、资本主义抽象统治的祛魅以及对人类解放历史任务的明确。与此同时,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具有“原则高度”的建构也蕴含其中。《<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初步确立起宗教批判——制度批判——副本批判——原本批判的意识形态批判程序,和以“实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研究原则,这二者共同构成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研究的基本方法;《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是一种涵盖了宗教、政治、哲学、经济等多重形式的全面批判,意识形态批判的丰富维度已然彰显;此外,马克思还对如何实现人类解放进行了初步探索,而这一工作可谓是马克思超越意识形态的“前奏”和“导论”。

关 键 词:意识形态  批判程序  实践原则  批判维度  超越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