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环境下的“大语文”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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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明.新课标环境下的“大语文”教学[J].当代教育论坛,2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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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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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雅礼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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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的基本理念之一是“高中语文课程应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课程目标,精选学习内容,变革学习方式,使全体学生都获得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语文素养”。其中“使全体学生都获得参与衬会生活所必需的语文素养”,体现的就是“大语文”的教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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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语文”教学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 新课标 环境 语文素养 社会生活 全体学生 共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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