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权益的差别及其逻辑——我国世界杯版权格局中的新媒体和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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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兆丰.垄断权益的差别及其逻辑——我国世界杯版权格局中的新媒体和电视[J].现代传播,2006,13(5):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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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兆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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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编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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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届世界杯,国际足联第一次出售网络数字转播版权,正式宣告了体育赛事版权新的里程碑;它的意义在于,转播权的商业价值进入电视和新媒体并存的时代。在我国大陆地区,传统电视版权和网络数字版权分别为央视和东方宽频获得。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两者的版权获得及其市场行为都有着显著差别。本文意在解析这种差别与其背后的逻辑,以及这种逻辑对于电视和新媒体未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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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世界杯 版权 新媒体 电视 |
A Case Study of 2006 FIFA World C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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