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师表达自由的法律标准及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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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道主 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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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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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留守经历对农村大学生的发展困境的影响机制与精准帮扶研究”(BFA2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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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在规制教师表达自由时有比普通公民更严格的法律标准。其实质标准要求教师在私人生活中模范遵守公序良俗,在教育实践中遵守履职专业规范;形式标准主要有分类规制原则、价值中立原则和公共论坛原理。在规制教师表达时,美国司法审查围绕“教育”形成了教育本位、利益衡平、路径清晰等特点。这些做法对我国完善规制教师表达自由的法规政策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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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教师法规 教师表达自由 法律规制 教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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