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传统和教育基础决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根据义务教育发展的历史特点及评价指标,可以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七种状态,分别是非均衡阶段(包括低位均衡状态、前均衡状态)、县域基本均衡阶段(包括基本均衡状态和高位均衡状态)、县域优质均衡阶段、市域均衡阶段(包括市域基本均衡状态、市域优质均衡状态)。然而,并不是所有地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要依次经过每个发展阶段;有的可能跳过某个阶段而实现更高目标。因此,在制订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省情、市情、县情,以及各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教育基础,分区域、分步骤、统筹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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