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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摘    要:正闽教人〔2014〕3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为了推进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特设立"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资助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为了加强和规范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的水平,现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福建省教育厅  基金课题  教学研究课题  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课题  综合实验  平潭  结题  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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