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观念形态和制度形态上当有所为 武汉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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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宏伟,周家齐.政府在观念形态和制度形态上当有所为 武汉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7):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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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宏伟 周家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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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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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政府在观念形态和制度形态两个层面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和建设上,都应当有所作为,发挥其主导作用。政府应该成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构建者、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供给者、知识产权文化设施的建设者、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的组织者、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者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示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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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知识产权 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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