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bbott Labs.v.Sandoz Inc.案看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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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雪宇,武树辰.从Abbott Labs.v.Sandoz Inc.案看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解释[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7):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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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雪宇 武树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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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2.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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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Abbott Labs.v.Sandoz Inc.案作出全席审理之后,即确立了在涉及"方法限定产品的权利要求"的侵权诉讼中,方法特征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目前的技术发展现状,应当区分可预测的技术领域与不可预测的技术领域,对于前者,应当考虑方法特征对产品主题的影响,而对于后者则应当将方法特征纳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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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方法限定产品 权利要求 保护范围 侵权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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