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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过错及证明责任
引用本文:王焕平,宋素红.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过错及证明责任[J].青年记者,2007(9):50-51.
作者姓名:王焕平  宋素红
作者单位:1. 人民法院报
2.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
摘    要:日前,央视女主持人文清状告重庆商报社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商报社公开道歉两次,并赔偿文清精神损失等10万余元。至此,这个沸沸扬扬的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向新闻界同仁提出这些挥之不去的问题: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过错”的含义和意义是什么?究竟应该由谁对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关 键 词:新闻侵权诉讼  证明责任  过错  法院判决  名誉侵权案  精神损失  判决结果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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