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国不归的管理之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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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新,熊丙奇,赵跃宇,王杨.教师出国不归的管理之失[J].教育与职业,2012(7):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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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新 熊丙奇 赵跃宇 王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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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2. 湖南大学 3. 南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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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春节前,太原理工大学发布公告称,决定不再保留103名出国逾期不归人员的公职.一所学校竟有如此数量之多的教职工滞留国外不归,我国高校人才流失状况可见一斑.
近年来,对长期不归的教师宣布解除公职,已成为国内许多高校不得已的举措,虽然社会各界对高校的这一做法的合法性仍在广泛探讨.2005年,山东农业大学发文决定"不再保留87名逾期不归出国人员公职";2009年,武汉科技大学对包含出国逾期未归者在内的20名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处理;同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要求出国逾期未归,长期离岗的21名原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2010年,华中农业大学决定"不再保留毕戈等15名出国(境)逾期未归人员公职";2011年年初,湖南大学清退了包括6名教授在内的26名擅自离岗出国逾期不归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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