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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过失
引用本文:ReetaVerma,王斌华.教育过失[J].全球教育展望,1997(5).
作者姓名:ReetaVerma  王斌华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澳
摘    要:导言 多少年来,教师不会因为过失或教学无能而受到控告,但是在最近一个时期,有些教师没有认真地、熟练地、勤奋地履行他们的教学职责,他们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 纽卡斯尔市斯旺西中学的两位校友正在控告新南威尔士州学校教育部,指责斯旺西中学以及某些教师没有传授艺术课程,以至于影响了他们在中学证书考试中的表现。 南格拉夫顿中学的学生家长正在打算以类似的理由采取全班行动,控告同一个学校教育部。他们认为,由于教师教学无能,所以整个班级在中学证书考试的成绩非常低下。 这些案件在澳大利亚是史无前例的。它们为教师承担的责任增加了新的内容,同时表明教育过失正在成为澳大利亚教育领域的趋势。在澳大利亚,许许多多的案件表明,如果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发生在教育场合或者发生在师生关系存在的场合,教师和学校系统将承担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澳大利亚法院一致认为,国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确保上学儿童获得合理的安全保护。显然,法院将大力采取措施,保护在校儿童的身体平安。教师和学校系统是否应该承担上学儿童在智育方面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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