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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常回家看看”将入法规
摘    要:6月2日,辽宁省就《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义务,与老年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 键 词:辽宁省  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规  回家  国家工作人员  征求意见  面向社会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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