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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的特点
引用本文:孙恭恂.谈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的特点[J].历史教学(高校版),1992(8).
作者姓名:孙恭恂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摘    要:由国家教委颁布、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以卜简称“新历史教学大纲”),与原历史教学大纲(1987年版)相比,有着许多的特点和优点,是原“大纲”的一个很好的发展和进步。能够实事求是地认识这些,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体会、贯彻、落实新的历史教学大纲,一定能有许多帮助和裨益。突出历史教学的社会功能原来的历史教学大纲,在历史课的课时上规定:“初中:一年级和二年级上学期教授中国历史,共三个学期,一年级每周三课时,二年级上学期每周两课时。二年级下学期教授世界历史,每周两课时。”以每学期15周授课计算,初级中学阶段历史课的总课时为150课时。新的历史教学大纲在“教材的安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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