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独立性和可交换性——评德菲耐蒂的主观主义概率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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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晓平.事件的独立性和可交换性——评德菲耐蒂的主观主义概率理论[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1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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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晓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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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系统科学与系统管理研究中心/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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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BZX020); 广东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9C-01); 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10JDXM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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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菲耐蒂坚持用“可交换性”代替传统概率论的“独立性”概念,一方面是出于拒斥形而上学的哲学考虑,另一方面是出于逻辑上的考虑。德菲耐蒂注意到关于未知常概率的假说对于试验结果的依赖性,这似乎与传统概率论赋予常概率事件的独立性相冲突,独立性概念将使这种假说失去“从经验中学习”的特征。文章表明,关于未知常概率的假说对于试验结果的依赖性同具有未知常概率的事件的独立性之间并无矛盾,而德菲耐蒂却把这种事件与相关的假说混为一谈。此外,德菲耐蒂把确定可交换事件的根据即无差别原则最终归结为一种心理习惯,使他不得不在归纳合理性问题上回到休谟的立场,而这与他想要超越休谟的初衷是相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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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交换性 独立性 常概率 无差别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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