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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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云凯.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5):15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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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云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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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河南郑州4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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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下的法制社会中,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它能够对当前存在的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进行约束与控制。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并未明文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当债权人的债权遭到第三人侵害后、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也无权向第三人求偿,其受侵害却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救济。因此,制定完善、健全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建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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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人侵害债权 司法实践 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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