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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宪治与法治的伦理基础(上)
作者姓名:唐代兴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摘    要:国家是人的产物:个人是国家的缔造者,国家是个人的福音;国家因为人而成为高贵,人因为国家而变得尊严.国家与个人的这种互生关系,最终需通过治理而实现.国家治理的方式经历刑治、法治、宪治而进入宪政治理时代.宪政治理时代是真正的公民时代,它的完整治理方式是宪治与法治的统一,但宪政治理必须以使人人成为完整的人为惟一目标,以伦理道德为其提供国家理想、治理目标、价值体系和行动原则为基本前提.

关 键 词:国家的天职  宪政治理  公民时代  伦理基础
文章编号:1009-9506(2008)03-0001-10
修稿时间:200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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