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关于2020年后国际气候协议的设计——一种比较分析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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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小升,石晨霞.中美欧关于2020年后国际气候协议的设计——一种比较分析的视角[J].教学与研究,2016(4):8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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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小升 石晨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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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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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社会对中国梦的认知和评价研究”(项目号:14CKS00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项目号:2014RWYB1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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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美欧不仅是世界主要温室气体排放体,而且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地位特殊,因而中美欧的谈判立场对2020年后国际气候协议的设计至关重要。中美欧在2020年后国际气候协议的法律地位、指导原则、减排承诺以及适应问题等核心要素上,既有共同立场,但也存在一定的分歧。中美欧三方的立场与其在2020年后国际气候谈判中追求的利益密切相关。从目前来看,2020年后国际气候机制将是国际法约束力较弱、应对气候变化雄心偏低但参与方较广的混合式软性气候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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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20年后国际气候机制 主要谈判方 利益诉求 未来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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