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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
摘    要:第一条为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创新体系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中具有学士(含学土)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主要方式:(一)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形式创办独资或者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创办、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三)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者承担科研项目;(四)到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者兼职;(五)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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