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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校园育人环境确保教育事业不受宗教干预
作者姓名:任新丽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新疆
摘    要:从教育与宗教分离的法定原则出发。要确实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就必须使学校与教堂相分离,教师与神职人员相分离。学生与教徒相分离,抵制和杜绝校园中的一切宗教活动,净化校园育人环境,确保教育事业不受宗教干预。

关 键 词:校园环境 教育事业 育人环境 宗教 分离 干预 信仰自由
文章编号:1009-1076(2003)02-0055-02
修稿时间:200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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