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焕发生命活力的教育——上海市少先队创建“快乐中队”的实践与思考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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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强.追求焕发生命活力的教育——上海市少先队创建“快乐中队”的实践与思考之一[J].辅导员,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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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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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没有快乐的教育,j不是真正的儿童教育 少先队是代表少年儿童利益的组织。运用儿童组织的力量维护儿童权利是少先队的神圣职责。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六项主要权利(其中一项为休闲与娱乐权利),我们项项都要遵守和维护。让儿童得到快乐,拥有金色童年,更是少先队组织代表当今儿童利益的具体体现。可以说,让儿童得到快乐,是少先队的光荣传统,也是少先队建队的目的之一。早在1925年,革命先烈邓中夏同志在创建劳动童子团的宣传中就号召:“到团里来受点教育,享受点快乐。”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的少年儿童组织,也都把“快乐组织的快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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