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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庄子·齐物论》中“天籁”的三层境界
引用本文:杨清琦.论《庄子·齐物论》中“天籁”的三层境界[J].黑河学院学报,2022(10):17-19.
作者姓名:杨清琦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哲学学院
摘    要:《齐物论》中“天籁”既有形下意义,亦有形上意义,也指作为人的境界的道。从文本出发,“天籁”切合齐物思想,可分为三层境界,这是“吾丧我”即得道的过程:第一层境界为自形下体道,通过形下实有的“天籁”发觉其可作为不被主体作用的客体而单独存在,从而意识到道的存在,使“吾丧我”发生;第二层境界为顺道通形上,是在察觉到道的存在后,顺应主体和客体的自然状态,通过偏缺的样态中的道,闻得无声的“天籁”,进入“道枢”的形上境界中,实现“吾丧我”;第三层境界为形上形下贯通,在已进入形上世界后,现实中的人以形上齐一的视域再来接触万物,道显现于万物之中,“三籁”皆属于作为无限的道的“天籁”,最终通过“吾丧我”得道。

关 键 词:《齐物论》  “天籁”  境界  “吾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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