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虐待、虐杀动物行为的刑法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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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洁 曾哲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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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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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否应当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一直存在争议,借鉴西方《反虐待动物法》,将虐待、虐杀动物行为入刑的呼声日高。《反虐待动物法》属于外国“舶来品”,直接引入难免会导致“水土不服”。直接通过立法设立虐待、虐杀动物的相应罪名并不可取。我国应当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虐待、虐杀动物行为进行定罪量刑,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当从青少年心理问题入手,充分借助工读教育的优势对虐待、虐杀动物现象进行“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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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虐待虐杀动物 工读学校 心理干预 道德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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