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在人权保障方面的特殊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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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扬杰.论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在人权保障方面的特殊功能[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0,18(1):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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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扬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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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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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陆法系的犯罪成立体系又称为递进式犯罪成立体系,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在评价犯罪时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层次性。犯罪成立理论具有人权保障的功能.由于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与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有较大的区别,在保障人权方面也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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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 犯罪构成 人权保障 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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